【教務處】112-1學期學士班各班學業成績前三名得獎名單
教務處註冊組公告
(112-1學期學士班各班學業成績前三名名單)
113.03.01
一、依據本校「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學生獎勵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得獎人須為學士班(不含外籍生、交換生及修課不符學則第15條最低學分規定之學生)各班學期學業成績前三名,成績之計算,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。
前項所指學期學業成績不含暑修、學生畢業學期及延修學期等學業成績。
得獎人於評比時若已辦理休退學者不得受獎,其獎項由下一順位遞補。
三、各班名次係以112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學生排序,部份班級名次排除外籍生、交換生及修課不符學則第15條最低學分規定之學生後,得依序遞補為前三名,但實際排名仍依全班成績排序。
四、每名各發給奬學金及奬狀,獎學金由課外活動組通知發給;奬狀將於03月中旬送請各學系頒發。
五、日間及進修學士班各班學期學業成績前三名發給獎學金及獎狀如下:
(一)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一名者,發給獎學金六千元及獎狀。
(二)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二名者,發給獎學金三千元及獎狀。
(三)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三名者,發給獎學金一千元及獎狀。
頒發學期獎學金額度若有公告調整或新增,依公告事項辦理發給。
六、幼教系原專班四年級第3名有二位同分並列;幼教系教保專班一年級第2名有二位同分並列;食品生技學程二年級第2名有二位同分並列;資工系四年級甲班第2名有二位同分並列。
七、各班學業績優名單如附檔。
八、如有獎狀核發疑問,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助理張雅媜小姐 分機1122;如有獎學金核發疑問,請洽學務處課外組組員蔡蕙如小姐 分機12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