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】 檢送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獎勵活動」徵件說明,請有意申請教師於 4/30 (四) 中午前回傳課務組。
教務處 通知
115.04.01
主旨:檢送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獎勵活動」徵件說明,敬請公告並協助張貼於社群媒體及公佈欄。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5年4月30日(星期四)中午12:00前回傳教務處課務組,俾憑辦理評比並發送獎勵狀等相關事項,謝謝!
說明:
一、依本校「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與執行小組」會議及教育部審查意見說明辦理,並獎勵授課教師將智財權之概念加入課堂或上課內容中,引導學生建立正確「保護智慧財產權」的觀念。
二、請授課教師提供至少2項佐證資料(如下說明),將給予獎勵狀以茲鼓勵,可作為教學績效的優質紀錄:
- 1.教學大綱詳細標註: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中詳細註明課程所需書目,以利學生透過二手書平台等機制取得教材書。(請檢附截圖晝面佐證)
- 2.課堂宣導與融入:於課堂中播放網路學園開放性課程「教學資源與智慧財產權宣導」PPT簡報,並積極帶領輔導、提醒學生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。(請檢附課堂照片佐證)
- 3.自編教材取得授權:請教師自行檢視114學年度第2學期所開設之課程,於網路學園上傳自編教材供學生使用時,是否符合相關規定,內容規範如下:「確認課程教材、相關教學內容之創作,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,內容中若有屬於他人所有著作財產權部分,皆已取得權利所有人之授權,並且依法標示作品來源。如有因此而引發之糾紛、訴訟、需自負法律責任」。(請檢附相關檔案、照片或截圖佐證)
- 4.其他創意方式:包括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各項文字、PPT簡報、宣導、公告….等方式。(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)
三、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教務處課務組張嘉智先生(分機:111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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