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】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內交換學生甄選公告
交換學校:國立中央大學2名、國立中興大學5名、國立成功大學2名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2名、國立清華大學5名、
東海大學2名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5名、國立高雄大學5名。
申請日期:113年2月19日(一)至113年3月15日(五)下午4時截止。
有意報名學生請於期限內遞送甄選申請表,其他文件請於113年3月18日前補件。
申請對象:本校在學學生自修業第二學期起(不含進修學制學生)
面試時間:預計113年3月25日(一)。
交換期間:一學期或二學期(預定113年9月起,國立清華大學以一學期為限。)
申請資料:請備妥以下申請資料先送系所審核,經系所主管核章後,再送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辦理。
(請將申請資料放入資料夾內,或使用長尾夾夾於左上角,切勿裝訂成冊。)
一、國內交換學生甄選申請表1份(詳附件)。
二、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。
三、學業成績名次證明1份。
四、修課計畫書1份(請以A4紙張繕打,可包含交換學習的動機、目的、預計選修之課程、預期效益等)。
五、其他能說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。
注意事項:
詳細規定依國立臺東大學國內交換學生作業要點辦理。
學生交換學習期間併計於學則第十三條之修業年限內,交換期間最長以二學期為限,不得申請延長;交換期結束後,必須回本校繼續就讀至少一學期。
學生交換學習期滿,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抵免,其修習科目、學分數之採認及抵免由各系(所)或開課單位依權責認定。
若有相關疑問,請洽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洪小姐。:df8135@nttu.edu.tw、電話:089-51733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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