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冊組FAQ-學籍相關
Q1.新生該如何辦理保留入學資格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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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S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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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.如何辦理休學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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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S: 1.學生因故休學,學校得一次核准一學期、一學年(暑期)或二學年(暑期)。休學累計以不超過二學年(暑期)為原則;休學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需要再休學者,學校得酌予延長休學一年(暑期)。辦理休學者,應於學期結束前完成手續。 2.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【學生休學申請表】(本校網頁\行政單位\教務處\表格下載\註冊組\休學、復學、退學),填妥後經導師(指導教授)、系所主管簽核,依序至各相關單位辦理離校程序後,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 3.休學退費規定,請參照【國立臺東大學學生學雜費等收費、退費要點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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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.休學後如何辦理復學?可以提前復學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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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S: 1.休學期滿欲辦理復學者(上學期請於6月30日前;下學期於12月31日前;暑期班於4月30日前),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提出復學申請,審核完成後,即可於次學期復學(學期中不得復學)。 2.可以提前復學,例如原申請休學二學期,但後來想提前復學時,可以學期為單位辦理復學。請在欲復學的學期開始前,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提出復學申請,審核完成後,即可於次學期復學(學期中不得復學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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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.如何辦理退學(轉學)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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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S: 1.學生欲辦理退學(轉學)者,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【學生退學申請表】(本校網頁\行政單位\教務處\表格下載\註冊組\休學、復學、退學),填妥後經導師(指導教授)、系所主管簽核,依序至各相關單位辦理離校程序後,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 2.自辦退學(轉學)者如在校肄業滿一學期以上具有成績,其學籍經核准者,本組於退學程序完成後3個工作天核發修業證明。 3.退學退費規定,請參照【國立臺東大學學生學雜費等收費、退費要點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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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5.如具有雙重學籍,該如何申請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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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S: 1.依本校學則規定,新生入學時若具有其他學籍,應向本校提出雙重學籍申請,未辦理申請者,應放棄另一學籍,未依規定辦理者,予以退學。 2.凡同時具有本校與國內他校之學籍,或於本校就讀不同學制之學生,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【學生具雙重學籍申請表】(本校網頁\行政單位\教務處\表格下載\註冊組\入學),填妥後經系所主管及學院院長簽核後,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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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6.要更改學籍資料,該如何辦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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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S: 1.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下載【學生更改學籍資料申請表】,如欲更改姓名、身分證字號或出生年月日,請附戶籍謄本正本;更改戶籍地址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填妥後請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 2.如欲更改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,請逕行登錄【校務系統/個人資料】更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