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1學期大一勤學勵進獎學金申請
公告事項:
一、請得獎同學即日起至學校網頁填寫【獎學金申請表】並上傳存摺封面影本檔案,於 04月25日前填寫完成。(逾期視同放棄)
二、依規定本獎勵每學期辦理一次,符合獎勵標準之學生名單,於當學期結束後(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十五日前)由教務處註冊組公告,受獎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寫相關資料,獎學金於次學期開學後第十三週核發,受獎人須為在學學生。
三、113-1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百分之二十內者(名額不得遞補),每人發給獎學金五千元,獎學金將於114年05月12日起開始核發。核發當學期若未完成註冊程序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,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且名額不得遞補。
四、獎學金一律以入帳(本人帳戶)方式辦理。
五、獲頒獎勵之學生,亦可申領其他獎(助)學金。
一、請得獎同學即日起至學校網頁填寫【獎學金申請表】並上傳存摺封面影本檔案,於 04月25日前填寫完成。(逾期視同放棄)
二、依規定本獎勵每學期辦理一次,符合獎勵標準之學生名單,於當學期結束後(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十五日前)由教務處註冊組公告,受獎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寫相關資料,獎學金於次學期開學後第十三週核發,受獎人須為在學學生。
三、113-1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百分之二十內者(名額不得遞補),每人發給獎學金五千元,獎學金將於114年05月12日起開始核發。核發當學期若未完成註冊程序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,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且名額不得遞補。
四、獎學金一律以入帳(本人帳戶)方式辦理。
五、獲頒獎勵之學生,亦可申領其他獎(助)學金。